2023年9月11日上午,河海学院党委在港航楼305会议室召开了2023年第18次(扩大)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希望和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共中央对当前我国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经济工作的谋划考虑上来,保持战略定力,坚定相信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发展前景光明。会议强调,学院党委要进一步加强统战工作建设,一是要坚持好学院党政领导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谈心谈话制度,密切联系纽带;二是要进一步团结凝聚好统战人士,汇聚发展合力;三是要进一步引导好统战人士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围绕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学院开放办学,积极建言献策;四是要进一步强化统战工作创新开展,推动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传达学习了学校党委印发的《清廉高校建设工作方案》。会议强调,根据打造清廉学校示范标杆这个总目标,按照学校《清廉高校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对标对表,结合学院实际,围绕清廉学校建设“六强”行动,从政治引领、班子建设、制度建设、体系构建、治理能力、作风培塑等六个维度统筹推进,落实责任。
会议审议了2023年教师节慰问人员名单。会议听取了关于学院2023年教师节慰问人员的汇报,原则同意石玲、张占梅、童思陈为2023年教师节慰问人员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会议审议了学院拟引进人才综合考察报告。会议听取了关于拟引进人才李耕博士的综合考察报告,原则同意引进李耕博士为国家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学科研人员,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会议审议了第四批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名单。会议听取了关于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推荐郑丹、钟亮、陈明、陈垚、张先炳、喻涛、李霞、徐炜、王林峰、杨延梅、樊建新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张静、李鹏飞、汪魁、赵天龙、宋晨鹏、郑勇、曾彬、祖波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会议审议了重庆市工程技术应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名单。会议听取了关于重庆市工程技术应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徐炜、祖波为重庆市工程技术应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候选人,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会议审议了《河海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施细则》。会议听取了关于河海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施细则的汇报,原则同意相关内容,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会议要求,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要严格按照学校2023年7月7日下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以及《重庆交通大学博士生导师任职和招生资格审核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着力选拔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能力精湛,学术造诣高超,科研教学水平突出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断加强我院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会议审议了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和新增专业智慧水利人才培养方案。会议听取了关于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第二学士学位和新增专业智慧水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汇报,原则同意相关内容,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会议要求,学院培养人才必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教育政策,遵循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和学科建设规律,致力于培养学生具有家国情怀、工匠精神、生态理念、高尚的职业道德、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具有良好的工程管理、技术经济和人文科学等方面知识和素养,掌握相关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成为适应未来行业发展,特别是智能化和信息化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会议审议了2024届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报告及人选资格。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2024届河海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报告》,并逐一听取了关于查广原等21名拟推免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的报告,同意查广原、林鸿毅、王耀、郭芷静、郑子逸、何思远、苏浩、王炜、冉肖阳、唐静文、李思岑、叶丹、张舒婷、陈粤富、陈佳辉、刘丹、古明洁、刘斌、典家豪、龚悦、李佳琪等21名拟推免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结论均为“合格”,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会议研究审定了部分党支部负责人任免事宜。会议听取了关于部分党支部负责人任免的请示,原则同意相关内容,并报请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具体调整如下:宁晓凤同志任河海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书记,免去河海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副书记职务;宋建尊同志任河海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副书记,免去河海学院本科生第六党支部书记职务;段庆庆同志任河海学院本科生第三党支部书记,免去河海学院本科生第三党支部副书记职务;杨玺同志任河海学院本科生第四党支部书记,免去河海学院本科生第三党支部书记职务;曾立飞同志任河海学院本科生第六党支部书记,免去河海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陈昱宁同志河海学院本科生第四党支部书记职务;免去杨智中同志河海学院研究生第三党支部书记职务;免去华露同志河海学院研究生第四党支部书记职务;免去秦晨曦同志河海学院研究生第七党支部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