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学院全体同学:
 河海学院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结合《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修订版)》,经学生个人总结,班级初评,民主评议小组复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现将各年级分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排名结果公示如下。详见以下附件:
 附件1:《学生素质操行分登记汇总表》
 附件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
 公示时间:
 2022年9月19日-9月21日
 公示情况受理:
 若对上述评定结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纪检监察室、河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
 纪检监察室:郭老师62652747
 邮箱:jwjcc@cqjtu.edu.cn
 河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李老师62794366
 邮箱:cqjtuhhxgb@163.com
 河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