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办法及招生名额公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招考机制,优化博士生教育资源配置,激发博士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从事科学研究和博士生指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博士招生名额分配坚持“总量控制,适度均衡,激励先进”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通过当年学校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导。
第二章 名额确定
第四条 每个博导的招生名额由基础名额和激励名额构成。基础名额为非受限名额,可招收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生或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生。博导可根据考生情况决定名额的使用。激励名额按第六条规定方式进行分配。
第五条 基础名额和激励名额确定方式:
当学校分配给学院的年度招生总名额多于具备招生资格且有学生报考的博导总数量时,每个博导的基础名额为1,即在满足每人1个招生名额基础上,剩余名额均为激励名额。
当学校分配给学院的年度招生总名额少于具备招生资格且有学生报考的博导总数量时,每个博导的基础名额为0,即所有的招生名额均为激励名额。
第三章 分配原则及办法
第六条 激励名额采取逐个增加、滚动分配的原则,即按每次增加一个招生名额进行分配,一次分配后若仍有剩余,则再次增加一个招生名额进行分配,直至激励名额全部用完。
激励名额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并按以下优先顺序进行分配:
(一)“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人选等聘期内人才。
(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等聘期内人才。
(三)承担国家重大研发计划项目(含课题)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重点国际合作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者)的第1年和第2年者。
(四)国家奖获得者、省部级一等奖(前三),行业学会或协会特等奖(前三),对水利工程学科ESI有突出贡献,且岗位研究业绩优秀(科研积分达到要求积分的2倍)。
(五)省部级人才称号获得者第1年。
(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第1年和第2年者。
(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第1年和第2年者。
(八)上年指导的博士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博士论文者。
(九)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第1年。
同一条件内的不同类型无先后之分,当年获批者优先,多名博导同时具备同一条件时,则按前四年毕业数/招生数比例结果分值高低依次分配,未满四年博导的招生比例按学院平均计算。
对于同时满足多项条件者,同一轮分配的激励名额不叠加,只按具有的最先顺序参与分配。
第四章 减少招生及停止招生
第七条 减少招生的情况。
(一)博士生导师指导的在读博士生总数达到8-10人时,每年限招1名博士生。
(二)博士生导师已达60岁,每年限招1名博士生。
(三)前一年博士生录取未报到,减少导师当年招生指标1名。
第八条 停止招生的情况。
(一)导师本人及所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存在学术不端、违反学术道德等情况;
(二)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情况;
(三)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2篇次不合格者;
(四)博士生导师指导的在读博士生总数超过10人时,停止招生;
(五)博士生导师退休(含延长退休)年限的前三年,停止招生。
第五章 其他
第九条 每个校内博导每年的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个(其中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生原则上不超过1个),校外兼职博导不超过1个。
若招生总名额少于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导总数量时,优先满足校内全职博导的招生需求。
第十条 新聘任博导的前两个招生年度内原则上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且第一个招生年度的招生名额不超过1个。
第十一条 校外兼职博导原则上应招收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生。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实施之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河海学院负责解释。
河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
(河海学院代章)
2020年6月修订
2020年河海学院水利工程学科博士招生名额分配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博士生导师任职和招生资格审核办法》(交大〔2018〕98号)以及《河海学院博士研究生名额分配办法》(2020年6月修订)等文件要求,结合2020年水利工程博士生导师的申请名额及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确定水利工程学科博士生导师招生名额如下。
导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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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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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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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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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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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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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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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百千万人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在读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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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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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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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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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教师,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重庆英才.名家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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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多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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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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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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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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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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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8人,国家百千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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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绪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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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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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获得者,年满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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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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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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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基金联合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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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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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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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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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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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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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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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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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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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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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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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四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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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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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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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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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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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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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春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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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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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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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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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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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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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经综合面试后,如有导师未完成招生计划,该计划由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商议后分配给相关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