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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实施细则

日期:2024年04月02日  作者:曹婷    复审:张慧萍    终审:梁越  点击量:[]   来源: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调剂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和完成招生计划的关键环节。为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重庆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研究生招生坚持透明、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拔。

第三条研究生招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河海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剂、复试工作,负责制定河海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实施细则。

第三章 调剂政策规定

第五条拟对外调剂的专业:水利工程(学术学位,专业代码:081500),拟调剂45人。

第六条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院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见重庆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七条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照顾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若考生从非照顾专业调剂水利工程,必须同时达到第一志愿所报考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基本分数线。

第八条综合考察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专业与我院调剂专业的一致性、考生初试总成绩、考生初试专业课及成绩、考生学科背景等内容,择优选拔调剂。

第四章 调剂基本要求

第九条第一批调剂开始和结束时间由河海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批调剂,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及学院网站调剂信息,待教育部研究生调剂系统开通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出调剂申请。我院接受调剂时间为2024年4月8日0:00-16:00。

第十一条根据择优选拔原则,经学院初步审核后,将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名单添加至复试通知发放备选库,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后统一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我院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以后需要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确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学校将取消复试通知。

第十二条河海学院调剂考生复试初步安排为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10日8:30-10:00;笔试时间:2024年4月10日10:00-12:00;综合面试时间:2024年4月10日14:00-18:00。

第五章 调剂原则

第十三条调剂原则

水利工程(学术学位)

(1)水利类本科专业;报考专业与我院水利工程(081500)专业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为第一顺序。

(2)报考专业为水利类专业,初试科目为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一),③数学(一),④与我院水利工程专业考试科目相近的考生为第二顺序。

(3)其他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为第三顺序。

各专业按这三类顺序按初试成绩高低依次选拔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各类顺序中以统考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遴选,按调剂考生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者,按照英语(一)加数学(一)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发放复试通知。

(4)调剂复试人数(按实际报到人数估计)与缺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1。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四条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细则解释权归河海学院。

附:工作监督电话:学校纪检监察室023-62652747;学校研招办023-62650942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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