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关于印发《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交大〔2025〕97号)《重庆交通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结合我院2025年专业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监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制定符合学院学科特点的考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学院博士研究生面试录取的各项工作;确定专业考试比例及考试名单;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正式在编人员参与面试工作,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对学院考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
2.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
职责:在学校纪检监察组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在博士招生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招生范围
土木水利专业博士包括“内河绿色航道建设与运维、内河港口与通航建筑物建造运维、水工结构绿色建造与健康智能诊断、水灾害致灾分析理论与智能防控”主要研究方向。
三、选拔方式
选拔方式包括基础能力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基础能力考核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综合考核由各招生学院组织。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专业基础课程,由学院组织,考试时间:5月16日,14:00-16:00、16:10-18:10;考试地点:河海学院210会议室。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总分100分,包括两部分:面试专家组考核(80分)和导师考核两部分(20分)
1.面试专家组考核(80分)
由学院组织专家组(专家至少7人,秘书1人;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5名),首先对申请考生的综合材料进行审核,然后再以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并给出成绩。如果有3名及以上专家给出的成绩低于48分,则视为考生综合考核不合格,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面试专家组考核,主要通过面试形式,考查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素质、学术能力、综合表达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品德等综合素质,专家组考核时间每名考生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外语能力测试(10分)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5分钟,重点考察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该环节考生须准备英文自我介绍)。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70分)
考生结合《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研究计划》,汇报个人情况、研究基础、研究成果、博士研究方向、研究计划等内容(PPT汇报,5分钟以内)。专家组结合《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研究计划》,全面考查考生在专业领域内的研究基础、实践与应用能力、科研规划等方面,综合评估科研潜力。
(3)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查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情况。对于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若只有一个面试组,专家组各成员给出的总成绩,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专家组考核成绩。若分为多组面试,则由该考生成绩平均值,再乘以参加面试的所有同专业考生平均成绩与该考生所在小组平均成绩的比值,作为考生的专家组考核成绩。
2.导师考核
导师考核满分为20分。导师结合学生所报材料对报考本人的学生给出综合评价,打出分数(百分制)。导师考核成绩在专家组考核前通过密封的形式提交给招生工作组,并在专家组考核给出所有考生成绩后,在专家组考核会上开启并公布导师考核成绩。如导师给出的成绩低于12分,则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五、综合成绩
(一)基础能力考核成绩
基础能力考核为通过性考试,包含外语水平考试和专业基础考试,每门满分100分。若有一门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视为基础能力考核不通过,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试为通过性考试,满分100分。若有一门未达到60分,视为基础能力考核不通过,不予录取。
(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包括两部分:面试专家组考核(80分)和导师考核两部分(20分)。基础能力考核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查合格者,以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的成绩总和,作为综合成绩。
六、具体安排
(1)综合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5月17日(星期六)上午8:30。
面试地点:河海学院,提前在群里公布。
(2)考核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研究计划(附件1)
②“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③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期间学业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就读院校盖章的在读证明。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④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成果和详细摘要)。
⑤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主持的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⑥英语考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⑦两份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
⑧报考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模板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
⑨《诚信考试承诺书》(模板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
以上材料一式六份,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七、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基础能力考核和综合考核都合格的考生,根据导师的招生计划(本年度导师招生计划情况见附表),按照如下先后排序,确定拟录取格:
1.第一顺位
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和导师招生计划缺额择优录取。若多名考生报考同一导师且都考核合格,则根据导师当年的招生计划缺额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导师计划受限考生进入第二顺位。
2.第二顺位
若按综合排名录取后学院招生计划仍有剩余,未被所报考导师录取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申请调剂到本专业有计划缺额的其他导师名下,导师可根据当年的计划缺额数接收调剂学生。
3.综合考核成绩相同者,按专家组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专家组考核成绩仍相同的,则按基础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免试科目按100分计);若还相同,按英语过级顺序排序(六级、四级),若过级级别相同,则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4.学院本年度招生数量以研究生院下达的指标为准,招满为止。
八、其他
1.咨询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023-62652594。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2650942。
2.监督与投诉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023-62652718。
重庆交通大学纪委监察处023-62652747。
3.解释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负责解释。
附表:河海学院2025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情况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