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河海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理想、信念和纪律教育,提升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好学生党建基础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特举办河海学院第19期分党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已经被各党支部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参培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培训采取专题讲座、自主学习、专题讨论、专题片、实践活动、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进行(课程表见附件2)。
三、纪律要求
1、严守纪律,上课认真听讲做笔记,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积极参加党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2、参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在党校开课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不得事后补假。请假不得超过2次课(含2次),否则取消结业资格。请假程序为:本人书面申请(附证明材料)——辅导员核实签字——党支部书记签字——党委审核。
3、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0分,请假一次扣10分,三次及以上考勤为0分。有任意一次缺课的,考勤为0分。
4、学院将聘请班主任对参训学员进行全程教育管理服务。
四、考核要求
1、学员请加入学习强国APP各党支部的兴趣小组进行自主学习。要求学员自行学习以下材料: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
2、专题讨论题目于分党校开班后下发,请每位学员根据题目提前准备好3-5分钟的发言内容,拟好发言提纲。
3、学员课后完成不少于1200字的个人心得体会,手写。
4、学员成绩由课程学习情况(50%)、实践环节(专题讨论10%+参观活动10%)、撰写心得体会(30%),缺任意一项考核总分为0。
5、凡培训班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书,一年内不再具有参训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 1.河海学院分党校第1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单公示
2.河海学院分党校第1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安排
中共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委员会分党校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