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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3年09月16日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复审:李丽    终审:刘增福  点击量:[]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渝教财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重庆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学生本人提出认定申请,各班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辅导员组织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开展了民主评议确定认定等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进行了审核,现将本学年认定的663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生)、194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及等级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6日—9月1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院学工办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62794366  
联系邮箱:hhxyxgb@cqjtu.edu.cn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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