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重庆交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结合《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修订版)》,经学生个人总结、测评小组评议评分,现将各年级分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排名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9月19日-9月21日若对上述评分结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河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2794366,邮箱:hhxyxgb@cq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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