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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学院关于开展重庆交通大学2019年学生明德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年11月12日  作者:王婷    复审:段庆庆    终审:  点击量:[]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重庆交通大学2019年学生明德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河海学院开展重庆交通大学2019年学生明德奖学金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为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审专家组对推荐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负责,党委宣传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科技处、纪委监察处、校团委等部门配合,河海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选对象及人数

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评选人数:全校共评出明德奖学金获得者10名、明德奖学金提名奖获得者10名,河海学院拟推荐4名候选人参评。

三、评选条件

参照《重庆交通大学本科生手册》(2019年版)中《重庆交通大学“明德奖学金”评定办法》(交大〔2019〕220号)第二条执行。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11月12日至11月17日)

学生工作部(处)会同党委宣传部通过校园宣传栏、网络、LED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河海学院同步在本学院学生中进行宣传和动员。

(二)第二阶段:申报推选(11月18日至11月24日)

1.申报推选方式

采用个人自荐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人,河海学院、行政班和个人均可向学院进行推荐或申报。被推荐或申报学生填写申报审批表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提交给辅导员,辅导员审核后上报给学院。(往年曾获得明德奖学金的学生以同一条款再次申报的,原则上学业成绩或相应成果应有明显提升。)

2.单位初审推荐

学院对照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根据4个名额进行等额择优推荐,原则上应含有非毕业年级学生;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直接推荐。

学院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三)第三阶段:宣传展示(11月25日至12月8日)

学生工作部(处)对河海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推荐报送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网络、LED屏、宣传展板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展示、宣传。

(四)第四阶段:综合考核(12月9日至12月19日)

组建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构成的评审专家组,对40名候选人综合考核,提出20名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五)第五阶段:综合评审及发文表彰(12月31日前)

学校对2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10名明德奖学金获得者及10名明德奖学金提名奖获得者名单。报校务会审核备案后,学校予以发文表彰并奖励。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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