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关于评选推荐重庆市2020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重庆市2020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类别
(一)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
(二)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重庆市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
(四)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
(五)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六)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七)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八)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九)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读研究生和本科学生;班集体为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班。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其成员在评选当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当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必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
(二)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序名列前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3.先进班集体: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优良的班风、学风,在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和班级特色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4.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5.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在文明校园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尤其是在抗击疫情等非常时期,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表现突出。
6.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校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扶危济困、抗击疫情、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7.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应在近两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①市(省)级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下同)(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②市(省)级特等奖、全国一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③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三、名额分配
(一)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学院按名额分配进行推荐(附件1),其中优秀毕业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由学校相关负责部门汇总各学院的推荐名单后,实行差额择优推荐。
附件1
重庆市2020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 毕业 研究生 |
优秀 本科 毕业生 |
先进 班集体 |
精神文明建设 |
志愿服务活动 |
创新能力提升 |
艺术教育活动 |
体育 活动 |
河海学院 |
4 |
3 |
2 |
7 |
1 |
7 |
5 |
5 |
严格按照条件及要求,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
3 |
(二)同一学生只能报一类先进个人,其中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由体育部及校团委根据学生实际参赛情况综合推荐。
四、申报要求
(一)评选表彰学生先进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市级先进的评选推荐工作,在互相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坚持标准,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评选推荐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二)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推荐表,其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以组织名义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打印上报,并报送电子文档。
(三)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必须撰写4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材料,直接打印在推荐表中,不另加附页。
(四)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向辅导员提交申请材料,有相关疑问的及时向辅导员咨询。
河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