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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替换评定的公示

日期:2021年04月22日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复审:罗德成    终审:陈昱宁  点击量:[]   来源:河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河海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重庆交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评议小组初评、班级评议、辅导员老师复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确定2018级地质工程专业5班李依琳同学作为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二等)替换评定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2日至4月24日。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4月25日上午9:00前向河海学院纪委或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老师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实名进行。

学院纪委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3-62652718,电子邮箱:hhxyjxb@cqjtu.edu.cn

学工办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23-62794366,电子邮箱:cqjtuhhxgb@163.com

 

河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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