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河海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专项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各专项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河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老师初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拟确定王晗、刘孟佯等40名同学作为2021年院级专项助学金人选(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10月22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纪检监察室、河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
纪检监察室:郭老师 62652747
邮箱:jwjcc@cqjtu.edu.cn
河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罗老师 62794366
邮箱:cqjtuhhxgb@163.com
河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