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学院全体同学:
河海学院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结合《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修订版)》,经学生个人总结,班级初评,民主评议小组复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现将各年级分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排名结果公示如下。详见以下附件:
附件1:《学生素质操行分登记汇总表》
附件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
公示时间:
2022年9月19日-9月21日
公示情况受理:
若对上述评定结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纪检监察室、河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
纪检监察室:郭老师62652747
邮箱:jwjcc@cqjtu.edu.cn
河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李老师62794366
邮箱:cqjtuhhxgb@163.com
河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