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河海学院关于评选推荐2021-2022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和《重庆交通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河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老师初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现将河海学院2021-2022学年校级评优评先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11月3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纪检监察室、河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
纪检监察室:郭老师 62652747
邮箱:jwjcc@cqjtu.edu.cn
河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李老师 62794366
邮箱:hhxyxgb@cqjtu.edu.cn
河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