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我院更多的优秀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水港87级校友自愿在学院设立“水港系87级校友助学金”,这对加强我院学风建设,激励学生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能把助学金真正颁发给家境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特制定河海学院“水港87级校友助学金”评选细则(暂行)。
一、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校纪校规,行为规范,年度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者;
2、思想上进,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能积极参加有益社会活动者;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努力,学年内无补考或学习成绩进步明显者;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因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导致家境困难者;
5、在学习竞赛、科技竞赛、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等竞赛或活动中获奖、发表学术论文、获发明专利者优先考虑。(该条件仅为参考条件)
二、评选范围
所有在籍的河海学院本科学生
三、助学金评选及颁发
学院在每学年的11月开始评选,经公示无误后报校友会审核确定。每年的12月由校友会派代表颁发或学院代为颁发。
二○二二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