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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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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河海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4-17 15:27 浏览:次

 

为确保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学校推免工作办法)的精神,结合河海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多银  甘  超

副组长:郑  丹  吴  莉

成  员:王俊杰  童思陈  杨延梅  陈 垚  汪承志  谢  涛

秘  书:王丽影

二、推荐条件

1、达到学校基本推荐条件的具有推免申请资格。

2、同时达到下列条件的具有优先推荐资格。

①学业成绩(100分制)×0.8+奖励分(总分10分)超过70分。

②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学业成绩为前三年专业计划内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加权平均成绩。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三、推免程序

1、学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布《重庆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及本实施细则,认真宣传、组织,切实做好推免生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当年下达我院推免生名额,考虑各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人数的基础上,向一流学科、国家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和考研率高的专业倾斜,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

3、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学院按实施细则审查报名学生基本条件,审核奖励加分成果,计算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将满足条件的申请者学业成绩(100分制)×0.8、奖励分(总分10分)两项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各专业推免生名额的150%产生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予以公示。

奖励加分根据学生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取得成果以及获得荣誉进行认定和加分(见附件1)。

4、推免生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参加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候选人专业知识、科研潜质及创新能力等。考核组成员根据学生现场综合面试情况进行无记名评分,计算平均分作为最终成绩,综合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5、综合面试结束后,将具有优先推荐资格的学生综合成绩按专业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推免生名单;如果此时推免名额仍有剩余,则按下述办法分配剩余推免指标:

①如果每个专业都有优先推荐资格的学生,则将不具有优先推荐资格的学生按学院进行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推免名额。 

②若某专业无优先推荐资格的学生,则该专业的综合成绩排名第一名的学生获得推免资格,剩余学生按学院进行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推免名额。推免生初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推免资格获得者初选名单报教务处。 

学生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奖励加分、综合面试成绩构成。其中学业成绩占80%,奖励加分10分,综合面试成绩10分。

四、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河海学院。

 

 

 

河海学院

2019年12月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标准

加分

类别

获奖级别

加分

备注

学科

竞赛

A类一、二、三等奖

5,4,3

1.学科竞赛分类依据以教务处关于竞赛分类调整的最新结果为准;2.同一学科竞赛多次获奖的以及同一项目内容参加不同学科竞赛获奖,取奖励最高分值,不累加;3.团队性竞赛获奖项目排名前3按100%奖励分值加分,项目排名4-6按50%加分,其他按20%加分4.比赛设置特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分值加分;5.学科竞赛类别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B类一、二、三等奖

4,3,2

C类一、二、三等奖

3,2,1

D类一、二、三等奖

1,0.5,0.2

学术

成果

SCI、SSCI收录期刊论文

5

1.申请者为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所在单位为重庆交通大学;2.论文内容须与本专业相关或与本人参与的创新创业项目研究内容相关;3.发表论文一律以所提供的原件为准,录用通知不予承认;被检索的论文须提交正式检索证明;4.普通期刊、会议论文通过推免小组认定后有效,认定篇数最多不超过2篇,新闻类文章不算;5.学术成果类别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EI、CSSCI收录期刊论文

4

北大核心期刊

3

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2

普通期刊论文、会议论文

0.25

专利授权

发明专利

3

1.专利授权须为原始发明,专利权人为重庆交通大学,限第1发明人。受理阶段或转让、变更发明人的不予承认;2.专利授权类别奖励项目中,有多项专利授权的,只计算一次奖励分值,不累加。3.软件著作权、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最多不超过两项

软件著作权

0.5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0.25

文体竞赛

国家级文艺类竞赛一、二、三等奖

4,3,2

1.以团体为单位参加比赛的,成员总数少于(含)11人的,各成员按相应等级得分的1/2加分;成员总数超过11人的,各成员按相应等级得分的1/4加分;篮、排、足以实际比赛上场主力队员人数加分。2.比赛设置特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分值加分,其他等级顺延3.文体竞赛类别奖励项目中,有多项获奖的,只计算一次奖励分值,不累加。 

省级文艺类竞赛一、二、三等奖

3,2,1

国家级体育类竞赛1-8名

4.5~2

加分类别

获奖级别

加分

备注

荣誉

称号

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等其他国家级荣誉

3.5

1.荣誉称号类别奖励项目中,同一项目名称获得多项荣誉称号的,只计算一次奖励分值,不累加。

2.荣誉称号类别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等其他重庆市级荣誉

2.5

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等荣誉。

0.3

其他

进入国际组织实习

1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须已结题验收;2.创新创业训练团队项目排名前3按100%奖励分值加分,项目排名4-6按50%加分,其他按20%加分3.其他项目类别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公派海外(境外)学习经历(半年或一学期以上)、应征入伍

0.5

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国家、市级、校级)

2,1,0.5

说明:1.所获奖励加分成果均为大学在读期间获得,须提供证明材料,截止日期为推免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奖励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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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

邮箱:hhxy@cqjtu.edu.cn 电话(Tel):(023)6265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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