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交大〔2018〕322号)和《重庆交通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结合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王多银
副组长:刘明维 吴 莉
成 员:周世良、杨胜发、王俊杰、叶四桥、李文杰
秘 书:张慧萍
二、综合考核办法和具体安排
(一)专家组考核
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至少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首先对申请考生的综合材料进行审核,然后再以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并给出成绩(取平均分,百分制)。如果有2名及以上专家给出的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生综合考核不合格,该考生不予录取。
专家组考核(含外语能力测试以及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专家组考核时间每名考生原则上应不少于20分钟。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外语能力测试(20分)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点在于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及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该环节考生须准备英文自我介绍)。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80分)
①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
②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
③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培养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对博士阶段学习及研究规划等;
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⑤人文素养(特长、个人素质等)。
以专家组各成员给出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专家组考核成绩。
(二)导师考核
由导师结合学生所报材料及面试情况,对报考自己的学生给出综合评价,打出分数(百分制),即为导师考核成绩。如导师给出的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生综合考核不合格,该考生不予录取。
(三)综合考核成绩
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专家组考核成绩与导师考核成绩之和,并将综合考核成绩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布。
(四)具体安排
1、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5月5日(星期日) 上午9:00
地点;第二教学楼20310
2、考核时需提交的材料
外语及基础能力考核合格的考生,4月30号在港航楼401办公室领取综合考核表,参加综合考核时需准备以下材料(一式6份)。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在中国研招网打印并填写本人自述,之后由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期间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就读院校盖章的在读证明。
(3)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成果和详细摘要)。
(4)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主持的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5)英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6)两份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本原则是导师根据当年自己的招生计划在报考本人的、综合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考核成绩相同者,按导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导师考核成绩仍然相同则按基础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免试科目按100计,若还相同,按英语六级、四级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考核合格但未被所报考导师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本专业有计划缺额的其他导师名下,导师根据当年的计划缺额数接收调剂学生。
四、其他
(一)咨询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023-62652594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3-62650942 62652644
(二)监督与投诉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023-62652147
重庆交通大学纪委监察处 023-62652747
(三)解释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二○一九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