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学校主页
阅读新闻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19年04月26日  作者:刘明维    复审:张慧萍    终审:王多银  点击量:[]   来源: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交大〔2018322号)和《重庆交通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结合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领导小组

 

 长:王多银

 

副组长:刘明维 吴  

 

 员:周世良、杨胜发、王俊杰、叶四桥、李文杰

 

 书:张慧萍

 

二、综合考核办法和具体安排

 

(一)专家组考核

 

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至少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首先对申请考生的综合材料进行审核,然后再以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并给出成绩(取平均分,百分制)。如果有2名及以上专家给出的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生综合考核不合格,该考生不予录取。

 

专家组考核(含外语能力测试以及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专家组考核时间每名考生原则上应不少于20分钟。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外语能力测试(20分)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点在于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及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该环节考生须准备英文自我介绍)。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80分)

 

①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

 

②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

 

③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培养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对博士阶段学习及研究规划等;  

 

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⑤人文素养(特长、个人素质等)。

 

以专家组各成员给出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专家组考核成绩。

 

(二)导师考核

 

由导师结合学生所报材料及面试情况,对报考自己的学生给出综合评价,打出分数(百分制),即为导师考核成绩。如导师给出的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生综合考核不合格,该考生不予录取。

 

(三)综合考核成绩

 

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专家组考核成绩与导师考核成绩之和,并将综合考核成绩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布。

 

(四)具体安排

 

1、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55日(星期日) 上午9:00      

 

地点;第二教学楼20310    

 

2、考核时需提交的材料

 

外语及基础能力考核合格的考生,430号在港航楼401办公室领取综合考核表,参加综合考核时需准备以下材料(一式6份)。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在中国研招网打印并填写本人自述,之后由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期间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就读院校盖章的在读证明。

 

3)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成果和详细摘要)。

 

4)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主持的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5)英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6)两份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本原则是导师根据当年自己的招生计划在报考本人的、综合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考核成绩相同者,按导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导师考核成绩仍然相同则按基础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免试科目按100计,若还相同,按英语六级、四级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考核合格但未被所报考导师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本专业有计划缺额的其他导师名下,导师根据当年的计划缺额数接收调剂学生。

 

四、其他

 

(一)咨询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023-62652594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3-62650942 62652644

 

(二)监督与投诉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023-62652147    

 

重庆交通大学纪委监察处  023-62652747    

 

(三)解释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二○一九年四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