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级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开展河海学院2018年校级及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请按照《学生手册》(2017年版)中《重庆交通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各科(含考试、考查科目)均无补考(实行学分制的,无重修课程),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科技等活动,并获得相关奖励;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且身心健康。
4.获得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或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5.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或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可优先考虑。
二、评选对象及比例
(一)评选对象为具有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毕业研究生(非定向)。
(二)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推荐名额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15%。
(三)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必须在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中产生,评选推荐名额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1%。具体名额分配:本科生7人,研究生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