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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长制”知识学习暨竞赛答题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年10月12日  作者:王世佰    复审:    终审:  点击量:[]   来源:河海学院团委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积极响应水利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面推行河长制”学习知识竞赛的通知,深入落实《水利部关于切实加强河长制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学院专业教育和人才培养需要,大力普及河长制相关知识,全面提高同学们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着力培养同学们“爱水知水,上善若水”的理念和精神。经学院党政同意,计划在学院所有学生团支部中开展“河长制”知识学习暨竞赛答题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团日活动参与对象

河海学院研究生、本科生所有团支部,河海学院全体学生(含学生党员,党支部不再以此举办主题党日活动)。

二、主题团日活动学习内容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及有关领导讲话以及河湖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等,参与网络竞赛、线上答题。(提供部分相关学习参考资料)

三、主题团日活动学习时间

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20日期间,各团支部结合实际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

四、主题团日活动学习形式

各基层团支部根据主题团日活动内容具体实施,要贴近学生实际,研究设计多种新型活动载体。在团支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学院全体同学要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水利部办公厅“全面推行河长制”学习知识竞赛。本次竞赛采取网络竞赛、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时间为9月21日-10月20日,参与者可通过水利部官网(www.mwr.gov.cn)和中国水利网(www.chinawater.com.cn)进行答题。

、主题团日活动具体要求

(一)结合实际,分类开展

1.本科生2015、2016、2017级各团支部要集中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团支部书记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和负责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应在正式开展前一天中午12:00前向团总支报告。本科生2015级报告学院南岸团总支,本科生2016、2017级报告学院双福团总支。

2.研究生2017级各团支部要集中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团支部书记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和负责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应在正式开展前一天向研究生团总支报告。

3.本科生2014级各团支部、研究生2015、2016级各团支部要结合各自实际,可以将有关内容上传团支部QQ群、微信群,采取分散自学等形式,将有关学习内容告知全体同学。但所有同学都要按时参与网络竞赛、线上答题。

(二)加强指导,广泛宣传

1.各团总支(团支部)要充分认识团日活动的重要意义,各团总支书记要将该项工作列为本学期重点工作之一,紧扣主题,广泛动员,统筹安排,加强指导,确保效果,争创佳绩。充分利用学院宣传栏、网站、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挖掘活动亮点,扩大活动影响力。

2.本科生2015级各团支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学院南岸团总支应安排专人参加、督促指导;本科生2016、2017级各团支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学院双福团总支应安排专人参加、督促指导;研究生2017级各团支部要集中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学院研究生团总支应安排专人参加、督促指导。

3.活动开始后,各团总支要每天汇总下一天各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当天各团支部参与网络竞赛、线上答题的人数,并于当天晚上22:00前将统计汇总表上传学院团委专用邮箱hhxytw@cqjtu.edu.cn,上传文件要注明团总支和日期。学院团委将进行汇总通报,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和督促。

4.各团总支、各团支部召开相关会议、开展主题团日活动以及参与竞赛答题的过程,要注意安排专人照相,注意收集高质量的新闻素材和新闻图片。各团支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要有记录、有照片,各位同学参与竞赛答题要有截图,以便汇总核实、资料留存。各团总支请于10月20日下午16:00前将所属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情况,同学参与网络竞赛、线上答题情况以及活动照片(10-20张)打包上传学院团委专用邮箱hhxytw@cqjtu.edu.cn。

联系人:隆强,联系电话:18883091937

河海学院团委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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