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海学院2021级水利类大类分流实施细则,在学生专业志愿申请的基础上(志愿优于综合测评),综合考虑学生学业成绩、综合表现与个性化发展需求进行专业分流,最终分流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110人,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97人,现将具体分流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2023月5月12日-5月15日。期间若有异议,请联系孟老师,电话:6265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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