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交大教〔2023〕27 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教材选用审核程序,严把教材选用质量关,切实发挥教材在立德树人、人才培养、课程育人等方面的作用,现对河海学院2023-2024-1学期承担的本科理论课程教材选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5日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馈,请与河海学院教学办联系,联系方式:吴老师,62652718,电子邮箱:hhxyjxb@cq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