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和《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2017级水利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分流计划,其中降级试读同学回原专业。分流后,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140人,水利水电工程124人,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卓越工程师班)61人,水利水电工程(卓越工程师班)61人。现将专业分流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教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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