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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河海学院2019届毕业生各专业毕业条件的通知

日期:2019年03月29日  作者:王丽影    复审:王丽影    终审:郑丹  点击量:[]   来源: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根据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各专业的执行计划,确定河海学院各专业毕业资格如下表所示。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毕业资格审查方案
必修 限选 任选 校选 总学分
1 地质工程 145.75 17 6.25 4 173
2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156.25 9 8.75 4 178
3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卓越工程师班) 161.75 9 3.75 4 178.5
4 水利水电工程 153.25 11 4.75 4 173
5 水利(卓越班) 151.25 11 6.75 4 173
6 环境科学 139.25 20 9.75 4 173
7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138.75 21.5 8.75 4 173
8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升本 63.75 4.5 3.75 0 72

说明:根据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学生毕业应获得第二课堂9个学分。毕业最低总学分=必修(含第二课堂中的7个必修学分)+限选+任选+校选(4学分)+ 第二课堂中的剩余2学分。其中第二课堂中剩余的2学分,由校团委统一负责审查,审查结果不合格学生名单反馈给教务处和学生所在学院。故学院制定的专业最低总学分和任选学分中相应的减去2 学分。 

 

  为避免影响毕业授位,请2019届毕业生对照毕业资格条件对照已修读课程,及时重修考核未通过的必修限选课程。

 

河海学院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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