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学长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引导新生适应大学环境,促进新生全面健康发展,结合河海学院实际,特设立二年级学生到新生中担任学长制度,简称学长制,并制定本办法。
一、学长制实施意义
学长是校园文化的传播者、学生思想的引领者、日常生活的帮助者,是学习工作的标杆,是学生工作的有益补充。学长通过踏实、勤奋、进取的精神与低年级学生实现良性互动,解决他们在全新的环境中的学习、生活和情感等困难,以早日适应大学生活。实施学长制度能更好的发挥榜样作用,展现学生个人才华,实现自我超越,充分调动高低年级学生积极性,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同时为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促进学生更好的成长成才。
二、学长制的框架
1、本制度主要用于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双福校区
2、本制度为二年级带一年级学生,每班配备1名学长,学长工作年限为一学年。
3、涉及学长制的高低年级辅导员对学长实施直接管理与考核。
三、学长工作领域
1、协助河海学院一年级辅导员开展班级建设与管理工作。
2、主动配合河海学院班级联合会开展工作。
3、加强一年级学生与学院之间的联系沟通。
四、学长选拔任用
(一)选拔任用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二年级学生,通过选拔培训后可聘任为学长
1、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个人品质,乐于奉献、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起先锋模范作用,没有违纪处分记录,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2、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学长选拔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开学第1周提出申请,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经个人自荐(开学第1周周1下午17:00时截至)→资格审查面试(周二下午18:00时开始)→征求社区意见→学院辅导员综合评定→河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存档→组织实施学长培训→新生报到正式履职。
五、学长的工作职责与内容
学长的工作职责和内容主要是五导:思想引导、生涯指导、学习辅导、生活向导、心理疏导,以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环境、良好过渡,另一方面协助辅导员、学业导师完成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一)日常工作
1、掌握新生的基本信息,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
2、了解新生的特长、兴趣、爱好和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3、掌握新生的思想动态,定期与学生进行思想交流,引导新生解决生活和思想问题;
4、帮助新生熟悉校园环境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5、组织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
(二)常规学习期间
1、引导新生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建设良好的生活、学习秩序;
2、掌握新生的思想动态,引导学生以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大学生活,努力化解矛盾、解决疑难、避免冲突,维护班级和谐、校园安全与学校稳定;
3、指导新生参加学校、学院开展的活动和组织开展有特色的班级活动,帮助新生提高认识和拓宽视野;
4、对新生进行专业思想、专业学习、大学生活规划和职业生涯设计等方面的引导,指导学生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培养良好的学风;
5、保持与辅导员和学业导师的密切联系,接受辅导员指导,定期向辅导员汇报工作情况。
六、学长的管理与考核
1、学长的工作应透明,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自觉接受老师和同学的监督,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增强全局意识,服从学院的整体工作安排;
出现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和学院报告;
不得对新生学习、生活造成负面影响;
2、每月与所带班级集中见面会次数不少于4次,记录每次交流学习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内容等情况,在每学期末上交工作记录本于工作总结;
3、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长制”的组织、管理与实施,年度考核合格者颁发聘书,优秀者颁发优秀学长证书,并推荐参评“校优秀学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