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入、转出学院考察公示,教务处复核,学校研究,同意下列学生转专业申请,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始转到相应专业适当年级学习(具体情况见“附件”)。其中,转入专业大类的学生,应按规定参加专业分流。
特此通知
河海学院转出学生(含学院内转专业)
河海学院转入学生(含学院内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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